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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四局电气化公司出台《党员评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3-07-24来源:企业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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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中铁四局电气化公司党委制定出台《党员评议管理办法》,此举旨在进一步巩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成果,促使党员增强党性和自我提升,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为公司“凝心聚力、实干兴企,努力建设一流电务施工企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政治支持。

《党员评议管理办法》共分七个章节,从党员评议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评议结果的运用、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方法和组织程序、建立健全保障制度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办法》要求评议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坚持平等”的基本原则,把评议重点放在党员的学习、思想和现实工作表现上,严格按照“理想信念是否坚定、路线政策是否贯彻、集体利益是否维护、组织决议是否执行、联系群众是否密切”五个方面,认真进行对比总结,肯定成绩的同时查找自身存在不足及努力方向。经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党员互评、群众评议、组织评议等阶段,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对每位党员进行评议定格,最终公司党委对评议情况进行审定、反馈,强化评议结果的整改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中铁四局电气化公司现有在岗党员361人,分布于全国各地及海外的60余个建设工地上,人员高度分散,调动频繁,管理难度大。《党员评议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会进一步强化党员自身建设,畅通党员监督渠道,保障党员队伍纯洁性,增强党组织威信。

文章录入:陈锋      责任编辑: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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