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8日,上海分公司召开了2014年集体合同平等协商会议。由“企业方协商代表”和“职工方协商代表”共同平等协商《2014年集体合同》、《工资专项协议》、《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协议》的草案,并达成共识。
为筹备上海分公司2014年职代会,1月5日上海分公司工会向上海分公司行政方发出了《集体协商要约书》,公司行政方认真给予了答复。上海分公司党委书记兼工会主席张民为职工方首席代表,总经理文先锋为行政方首席代表。双方各派4名协商代表,就2014年集体合同及工资专项协议等各相关问题进行平等协商讨论。
协商中,企业方与职工方代表分别站在各自立场,阐述符合自身需求与利益的观点,就集体合同、工资、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劳动安全卫生等条款进行逐一讨论分析。内容具体细致,涉及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工资支付、培训教育、职业卫生保护、女职工特殊利益保护及休息休假等与企业和职工关系密切的问题。
经过充分讨论,兼顾国家、公司和职工利益,按照完全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互相尊重,充分发表意见,求同存异。平等协商通过了《上海分公司2014年上海分公司集体合同(修订稿)》、《上海分公司工资专项协议(草案)》、《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协议(草案)》。为2月底即将召开的公司2014年职代会提供了会议资料。(美琴 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