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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司“六必谈”提升廉洁谈话效果

发布日期:2020-03-06来源:企业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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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司党委、纪委坚决贯彻落实局党委、纪委的工作要求,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注重开展廉洁谈心谈话。建立起党委、纪委领导层层谈,纪检、干部、组织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单独谈的工作制度,有力促进了党员干部严以用权、廉洁从业、高效办事。

定期谈话必谈。在施行廉洁谈话中,公司党委、纪委坚持做到“六必谈”。公司党政正职与班子成员之间、 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之间, 每半年进行1次廉政谈话;纪委书记与班子成员,每季度进行1次沟通谈话,了解领导人员落实“一岗双责”和廉洁从业等方面的情况。岗位变动必谈。在干部任前或因工作需要进行岗位交流、 调整时,纪委书记与其进行谈心谈话,深入了解他们对岗位变动的思想动态,引导其深刻认识理解并拥护服从党组织的决定,迅速调整适应新岗位、新身份的要求,做到平稳衔接、有序过渡,并要求其工作 “变动”、 纪律“不动”、规矩“不变” 。组织处理必谈。对受组织处理的人员做好说服教育、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和执行党组织的决定,认真剖析自己错误的性质和危害,并进一步指明改正办法和方向,帮助其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家庭发生变故必谈。在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发生变故,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等情况时,及时进行谈心谈话,做好心理疏导,体现人文关怀。在党员干部因个人家庭婚丧喜庆事宜时, 分管领导按照党风廉政 “一岗双责” 要求及时与其谈心谈话, 杜绝收受管理对象礼品礼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群众“有反映”必谈。员工对党员干部有党风廉政方面的举报、 信访及投诉等, 纪委书记与被反映人进行谈心谈话, 既防微杜渐,也帮干部澄清问题。出现苗头性问题必谈。工作生活中,发现党员干部存在苗头性、 倾向性问题, 分管领导、干部组织部门及时与其谈心谈话,做好提醒和告诫,督促其立行立改,避免进一步发展和恶化,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

文章录入:徐素玮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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