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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之歌——首届“锦溪杯”全国新人新作摄影大展征稿启事(2012年6月30日)

发布日期:2012-03-05 新闻来源:中国摄影在线    

青年是时代的镜子,他们绝大多数渴于求知、渴于探索,是社会中最积极、最活跃、最有生气的一部分力量。在摄影的世界里,青年是未来,青年是希望,青年是主力军,抓住青年就赢得了希望和成功。

“斜阳时思绕寒汀,何处秋风欸乃声,水漫蒹葭情不及,锦溪桥下白烟生”这是明代才子文征明为锦溪所写之诗,时至今日,风景犹存。锦溪,自古为文人骚客荟翠之地;锦溪,因溪得名,湖荡密布,古桥联袂;锦溪,曾是南宋皇妃香消玉殒地。锦溪记录了数千年的悲喜与变迁,古景未逝,新景浮现。

为了繁荣中国青年摄影事业,进一步促进锦溪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昆山市锦溪镇人民政府、《中国青年》杂志社、《中国摄影》杂志社联合举办青春之歌——首届“锦溪杯”全国新人新作摄影大展,诚邀广大青年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以青年人的独特视角去记录、创作不一样的风景。



一、组织机构:

主办:昆山市锦溪镇人民政府、《中国青年》杂志社、《中国摄影》杂志社

承办:江苏省摄影家协会、昆山市文联、昆山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要求:

1、年龄在18岁~45岁,即1994年12月31日~1967年1月1日出生的摄影师、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展。

2、按照“记录类”、“艺术创意类”、“印象锦溪类”三个类别征稿。

l “记录类”: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 

l “艺术创意类”:指记录类以外的所有题材的作品。涵盖艺术类(数字技术特技影像及实验摄影等作品)、商业类(商品广告、时装展现、城市建筑等作品)等图片。模仿他人创意、使用未授权图库素材、使用3D软件制作的作品不得参评。

l “印象锦溪类”:1)凡展现江苏省昆山市锦溪镇的摄影作品只能在本类别里参展;2)鼓励记录类作品,但不排除用各种艺术手段进行创作的艺术类作品。

3、请参展者投寄作品时注明参选类别,同一幅(组)作品只能投寄一个类别。

4、题材、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不限。彩色、黑白均可。

5、投稿分纸质作品投稿和电子影像投稿:

纸质作品投稿

l 作品规格(适用于单幅、组照):标准矩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组照每组不超过8张(以胶带按顺序相连)。

l 参展作品填写参展表,并按表格要求注明作者、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说明、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作品参展表可点击www.cphoto.com.cn下载。参展表请用电脑打印,勿用手写。


网络投稿

l 作者须先在《中国摄影》杂志网站(www.cphoto.com.cn)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及真实电子信箱。注册成功后,进入网站首页青春之歌——首届“锦溪杯”全国新人新作摄影大展专区投稿。

l 在线提交的摄影作品为JPG文件格式,文件不大于300K,图片长边应在600-1000像素之间。

l 作者必须保留原始数据文件,以便入围后统一调底使用。更多投稿说明详见网站首页青春之歌——首届“锦溪杯”全国新人新作摄影大展投稿专区。

l 在上传作品同时,将参展表以附件形式发至邮箱:huodong@cphoto.com.cn 如未发参展表则投稿无效(请在参展表内注明网名)。

6、所有入围的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与本次大展相关的活动宣传、大展主题画册、展览以及锦溪政府公益宣传,并不再另付稿酬。

7、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8、本次大展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

9、部分入围作品将择优选登在《中国摄影》杂志、《中国青年》杂志上。

10、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及在《中国摄影》杂志选登的作品,均可作为申请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11、主、承办单位对邮寄过程中作品丢失或意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三、稿酬设置

1、记录类

最佳作品1幅,稿酬10000元 证书一册

优秀作品2幅,稿酬各5000元 证书一册

入选作品30幅,稿酬各500元 证书一册



2、艺术创意类

最佳作品1幅,稿酬10000元 证书一册

优秀作品2幅,稿酬各5000元 证书一册

入选作品30幅,稿酬各500元 证书一册



3、 印象锦溪类

最佳作品1幅,稿酬10000元 证书一册

优秀作品2幅,稿酬各5000元 证书一册

入选作品30幅,稿酬各500元 证书一册



特别说明:

1)从上述三类里荣获“优秀作品”、“最佳作品”共9位作者里选拔出“希望之星”1名,提供在北京和锦溪各创作一周资金共10000元(包含两地食宿,交通费用)。同时颁发证书一册。



2)以上奖项仅限18岁~45岁投稿者获得,以身份证为准。稿酬个人所得税由举办单位代扣代缴。



四、截稿日期

2012年6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邮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7号隆基大厦南楼502,《中国摄影》杂志社青春之歌——首届“锦溪杯”全国新人新作摄影大展办公室,邮编100005。咨询电话:(010) 65280529

联系人:王巍(13801189047) 石碧璇



六、活动说明

1、大展期间,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系列推广活动,更多活动说明请点击《中国摄影》杂志网站首页www.cphoto.com.cn青春之歌——首届“锦溪杯”全国新人新作摄影大展办公室投稿专区。

2、大展期间,自行或组团至锦溪古镇创作,省级以上的摄影家协会会员凭本人会员证可免去所有景点门票。省级以下各级摄影协会会员,凭会员证门票6折。

3、青春之歌——首届“锦溪杯”全国新人新作摄影大展办公室活动对外协调部,联系人:周菊花。联系电话:0512-57230622


文章录入:路辉         责任编辑:路辉    
标签:  青春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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