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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天柱山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发布日期:2010-11-18 新闻来源:安徽摄影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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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之源——天柱山,又名皖山。位于安徽省西南部的潜山县境内,因其主峰“一柱擎天”而得名。又因春秋时为皖国封地,山名皖山,水名皖水,安徽省简称“皖”即源于此。天柱山系国家首批重点风景名胜区、全国文明森林公园、首批国家4A级旅游区、国家地质公园。2009年又列入国家5A级旅游区和世界地质公园申报名录,两项申报授牌在即。

天柱山主景区面积102.72平方公里,分八个景区。天柱山峰无不奇,石无不怪,洞无不杳,泉无不秀,集黄山之雄奇、庐山之幽秀于一身,兼有丰富的人文景观。透过圣贤雅士白居易的“天柱一峰擎日月,洞门千仞锁云雷”,李白 “待吾还丹成,投迹归此地”,苏东坡 “平生爱舒州风土,欲居为终老之计”赞美诗句,人们足见天柱山迷人之处非同一般。她既有充溢阳刚之气的“擎天一柱”,又有构成挺拔之躯的45峰;既有奇松怪石、流泉飞瀑,又有峡谷幽洞、险关古寨,还有全国第三大高山人工湖“炼丹湖”,登临山巅真是目不暇接,美不胜收。这里水源丰富、植被繁茂、物产丰富,珍贵植物有香果树天女花、鱼鳞木、珍珠黄杨、云锦杜鹃等,珍稀动物有花面狸、琴鸟、娃娃鱼等数十种。

天柱山是古皖文化荟萃地,人文景观博大精深。道教尊天柱山为第14洞天、57福地;佛教禅宗二祖、三祖曾在此往来驻锡;唐佛光寺、南梁山谷寺显赫一时;李白、白居易、苏轼、王安石、黄庭坚等文人墨客存留的近400方摩崖碑刻,集历代文学和书法之精华;石牛古洞摩崖石刻之多之精,名冠安徽全省;薛家岗古文化遗址,将新石器时期原始风光重现。步入“中国第一长诗”《孔雀东南飞》的故事发生地会使您产生无限的遐想;走近三国时大乔、小乔梳妆的胭脂井会让您领悟“雄姿英发”的深遂内涵。这里也走出了“京剧鼻祖”程长庚、“章回小说大家”张恨水,也是杂技皇后夏菊花、黄梅戏新秀韩再芬的故乡。

天柱山雄奇灵秀的自然景观,特色鲜明的四季风光,变化莫测的气象景观,物种丰富的动植物,加上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珍贵遗存和文物古迹以及当地风俗民情等,构成了独具魅力的画卷,为广大摄影爱好者和摄影艺术家提供了丰富的创作素材。

天柱山风景区管委会为进一步提升天柱山风景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充分展示天柱山的独特魅力,同时为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提供创作平台,决定举办“神奇天柱,精彩瞬间”第二届天柱山摄影大赛,面向国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和旅游者征稿。

一、主办单位

安徽省天柱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

二、协办单位

安庆市摄影家协会

三、作品内容

1、以天柱山风景区自然风光、气象景观、珍稀动植物等为题材的作品;

2、以反映天柱山历史文化、文物古迹、风土人情等为题材的作品;

3、以反映天柱山开发建设新成就、新游线、新项目、旅游经济发展新气象、旅游活动以及天柱山人精神风貌为题材的作品;

4、立足天柱山风景名胜区的同时,对于潜山县其它旅游景区景点、城市建设、土特产品、涉旅企业、风俗民情等优秀作品也列入此次征稿范围。

四、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1年10月31日截稿(以当日收到作品为准)

五、奖项设置

本届摄影大赛分为“艺术类”、“记实类”,奖金总额:60000元人民币。

“艺术类”设:

一等奖1幅,奖金10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2幅,奖金各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5幅,奖金各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100幅,奖金各200元,颁发获奖证书。

“纪实类”设:

一等奖1幅,奖金2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2幅,奖金各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6幅,奖金各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40幅,奖金各200元,颁发获奖证书。

注:获奖证书可作为加入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六、大赛规则

(一)大赛总规则:

1、国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旅游者均可参赛。

大赛征稿期间,持有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证、省级摄影家协会会员证、安庆市摄影家会员证和本人身份证到天柱山景区摄影创作者,享有免除景区大门票、索道票的礼遇。

2、数码相机、胶片相机拍摄的作品不限,彩色、黑白作品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等同于单幅作品,每组为4—6幅),投稿作品数量不限。

3、参赛作品须为投稿者本人原创作品,并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侵犯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若有违大赛规则并引起法律纠纷的,由投稿者独自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主办方、协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主办单位天柱山管委会拥有本届大赛获奖作品的长久使用权(不排斥作者的使用权),可以将其用于展览、展示、海报、招贴、制作画册和宣传品等有关形象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5、所有投稿参赛者,均视为阅读并同意遵守本届大赛总规则和“艺术类”、“纪实类”作品特别要求。

6、大赛主办方拥有本届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二)“艺术类”作品特别要求:

1、“首届天柱山摄影大赛”获奖、入选作品不得参赛。

 2、“艺术类”参赛作品一律用数据文件投稿。“艺术类”图片格式为JPG,精度300dpi,作品最长边不小于3500像素(数据文件在4兆以上)。

“艺术类”参赛作品投稿邮箱:tzsyishu@163.com 或 tzsyishu@126.com

3、“艺术类”作品的数据文件命名须具备以下要素:作品标题,作者真实姓名、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组照还需按序编号),作品数据文件要保留原始Exif信息。

4、“艺术类”作品在不改变天柱山景区地貌的前提下,允许通过后期处理与创意提升作品的艺术性。

(三)“纪实类”作品特别要求:

为鼓励参赛者将作品向国内外各种媒体投稿,专设“纪实类”奖项。

1、“纪实类”作品必须是正面宣传天柱山风景区,并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官方媒体发表的主题突出天柱山的纪实性摄影作品(标题或图片说明中须有“天柱山”字样)。2、“纪实类”作品须为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期间拍摄发表的作品。

3、“纪实类”摄影作品必须为原始拍摄影像,参赛者仅可对作品进行剪裁和亮度、反差、饱和度的适度调整。

4、参加“纪实类”作品评选者,需在2011年11月1日前将作品剪报寄送至天柱山风景区管委会宣传营销中心外宣部,同时将其所发表的作品数据原文件发到 “纪实类”参赛作品投稿邮箱:tzsjishi@163.com

5、获得“纪实类”奖项的作品不再重复享受《天柱山宣传奖励办法》中的相关奖励。

七、投稿邮箱

“艺术类”作品的投稿邮箱设2个,参赛作品只需发送到其中1个邮箱即可,请勿重复投稿:1、tzsyishu@163.com    2、 tzsyishu@126.com

“纪实类”作品投稿邮箱:tzsjishi@163.com

八、评选颁奖

由安徽省天柱山风景区管委会、安徽省摄影家协会组成评委会,邀请摄影专家和旅游文化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认真评选。

评审揭晓后,将在天柱山风景区管委会官方网站“中国天柱山网”:www.tzs.cn,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官方网站“安徽摄影家网”:www.ahsyj.com 及有关媒体公告,并择时颁奖。




九、温馨提示

为方便大家在山上拍摄创作,天柱山旅游总公司在山顶“柬之洞”附近,专为摄影工作者提供食宿场所。因床位有限,需提前电话预约。联系电话:0556-8145009、13909662452(程总) 





                                      “第二届天柱山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0年11月1日

文章录入:路辉         责任编辑: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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