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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清查租赁车辆 查处违纪违规

发布日期:2013-06-19来源:《铁道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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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合肥讯 5月21日,中国中铁四局建筑公司下发《关于开展租赁车辆使用专项清查的通知》,利用两个月时间对公司所有外租车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清查,坚决杜绝私租车辆以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车辆管控工作合理合规。

清查工作采用项目单位自查自纠和公司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按时间划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至6月底为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基层单位严格按照清查内容和要求,对本单位所有外租车辆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如实填写《租赁车辆使用清查表》上报公司纪委监察部,并对查找出的问题迅速整改,6月30日前必须完成。第二阶段自7月初至20日为检查阶段,公司企管、监察、办公室等部门将组成专项清查组,依据 《建筑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办法》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制度规定,重点对反映问题突出、群众意见大的单位进行检查,对其他单位则进行抽查。

清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外租车辆,有无超标准租赁用车和违规使用驾驶员的情况;是否存在“三无”行为,即无公司批准手续、无专职司机、无租赁合同;项目班子成员及亲属有无将私车租赁给项目部的行为;项目人员有无以车谋私等行为,如倒卖油料、虚报冒领修理费用等违纪违规行为;项目领导有无违规驾驶车辆,出现交通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和经济损失的情况等。同时,该公司将根据项目单位整改完成情况及具体检查结果,对违规租用车辆并不按要求整改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任追究。(沙根兵 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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