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东海县制梁场组织女职工学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反家庭暴力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与1998年颁布的规定相比更加全面、完善。一是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二是规范了产假假期和待遇;三是调整了监督管理机制。让女职工更加深入的了解了在劳动生产中应当享有的特殊待遇,这对女职工的权益健康和下一代的健康有特别的意义。《反家庭暴力法》对女性家庭暴力的预防、惩治方面对社会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规范,同时还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制度,给予家庭成员、共同生活人员的合法权益以有效地司法保护。而该法就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通过此次学习交流活动,我场部女职工深切感受到自己在家庭和社会劳动生产中应当享有的特殊待遇,对调动和激励女职工的积极性,以及构建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夏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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