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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坚持做到六“必须”和四“不能”

发布日期:2014-04-10来源:企业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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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安全生产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若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始终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和四个“不能”。

第一,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国家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各级企业必须不折不扣地去贯彻、执行和落实。各级企业必须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上升到抓安全就是促发展、抓安全就是保稳定的政治高度上去。

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上升到抓安全就是促发展、抓安全就是保稳定的政治高度上去。

第二,必须强化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在提高企业职工的思想认识上下功夫,把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到全体职工。

第三,必须在加大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上下功夫,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配齐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

第四,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做到奖惩分明,在提高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执行力上下功夫。

第五,必须要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第六,必须狠抓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基础工作,在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上下功夫。

第七,不能只重宣传教育的形式,而不重实际效果。有些企业总是把“安全第一”停留在口头上和文件上,而不注重实际效果。安全工作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安全教育工作要有的放矢、宣传工作和检查工作要切中实际,切忌只搞形式主义。日常工作中必须把检查出的问题与整改落实情况和责任追究结合起来,使各项检查和整改工作能真正地落到实处。

第八,不能只谈经验,不谈教训。要搞好安全生产,必须既总结经验又不回避教训。

第九,不能只重简单的经济处罚,而不去抓事故根源。有些企业把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罚款视为万能手段。殊不知这种简单罚款的处理方式实际上不利于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是实实在在的工作,远不是一次处罚就能一劳永逸的。如果安全管理人员不把心思放在剖析安全隐患产生的根源和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上,而一味以罚代管,不仅不能使协作队伍口服心服,更不能从根本上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十,不能只重眼前利益,而轻长远发展。一些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的企业,只顾眼前利益,而放弃严格的管理制度。没出事故时就把安全工作当成例行公事,发生事故时则掩饰搪塞,封锁消息,这一做法应当受到谴责和制裁。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是今年安全月活动的主题,而安全生产工作确实企业永恒的主题。让我们为了家人的幸福、为了母亲的微笑、为了爱人的牵挂、为了儿女的期盼,用自身的安全行为,为个人和企业的安全保驾护航。(史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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