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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纪委出台与各单位主要领导谈话办法

发布日期:2015-04-07来源:《铁道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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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合肥讯 3月30日,按照日前制定出台的《中铁四局党风廉政建设谈话、约谈、函询工作办法(试行)》,局纪委领导与一公司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谈话。
  制定出台《中铁四局党风廉政建设谈话、约谈、函询工作办法(试行)》,旨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确保纪委履行“两个责任”监督职责真正落到实处,将局纪委领导与各单位主要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谈话作为常态化工作进行管理。原则上每周一下午,按照 “有事说事,无事提醒” 的原则,局纪委领导与一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谈话。
  谈话的主要内容是: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业的基本情况等有关问题。领导班子建设情况、班子团结、发挥作用、执行力等有关问题。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局“十条规定”和反“四风”的基本情况。“三重一大”、项目党政会签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和思考。
  局纪委办公室提前通知谈话人、被谈话人,确定谈话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并做好谈话记录。谈话结束后,局纪委领导对每人提出两个具体问题,被谈话人当场思考并进行书面回答。                                           (王君锋)
文章录入:luhui      责任编辑:孙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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