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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肥东下穿道路一部建设文明和谐项目

发布日期:2014-07-23来源:企业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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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法》是为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而制定,该规定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扩大该法律法规在女职工中的知晓率和覆盖面,提高女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7月22日下午,肥东下穿道路一部在项目部党工委书记、工委主任孙宝明与女工委员金顺洁的组织带领下,开展项目部全体女职工学习《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竞赛活动。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金委员在台上妙语解颐,轻灵的解读《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法》,台下员工安静的聆听。接着孙书记对《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法》中的条款和附录进行认真解析,让大家通过剖判的问题更好的领会和理解自身的合法权益。然后就是女职工知识竞赛时间,通过书面答题来巩固学习成果。

肥东下穿道路一部向来注重职工权益,尤其是女职工,项目部一共有9名女职工,加上职工家属一共13名,项目部除了经常组织女职工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此次活动后,女职工们都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正确处理家庭与事业的关系、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工作与生活的关系,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认认真真完成岗位职责,在建设文明、和谐项目中更好地发挥“半边天”的作用。(齐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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